Friday, October 29, 2010

房东可以就这样轻易地逐我出来么?

我刚租了一个房子,已经搬来好几个月了。自我搬进来以来,热水供应一直有问题。房东说他会搞定,但是现在已经过了4个多月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我不停给房东打电话,写信敦促他,最近他说如果我继续“骚扰”他,他就会赶我出来。房东可以就这样轻易地逐我出来么?

一 般来说,房东是不能在没有给你合法通知前赶你出去。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租客和房东共用房子里的公用设施(厨房,洗手间)或者是生活空间(在英国的华人 很多时候也是属于这种类别),法律通常称这类住客为受基本保障住客(Occupier with Basic Protection) 或者无保障住客(Excluded Occupier)。这种情况下,基本上只要房东下“逐客令”,你就要马上搬出。

另 外的就是房东与租客不再同一个物业里,签订了租房合同。 在1997年后签订的租房协议大多数是Assured Shorthold Tenancy(受保障短期租约). 如果房东要你搬走,他需要履行法定的步骤来结束合约。第一步是书面通知(Written Notice)。大多数的房东都不需要给你任何理由,但需要按不同情况给你法定的通知期(一般是2个月)让你搬出。即使两个月后你还不搬出来,房东还不能 通知警察或者武力赶你出来。他需要执行法定的收房程序(Possession proceedings)来达到目的。这个程序通常通过地区法院(County Court)来完成。

很多时候租房合同通常以有固定期合同(fixed term tenancy agreement)形式出现,等6个月完了后在订立新的长期合同。这里有几点大家要留意:

1. 签订固定期合同签前一定看清楚合同里有没有关于提前结束合约的规定。市场上绝大多数的有固定期合同都没有说明如何提前结束合约。所以一旦搬进去后出现问题,租客都只能通过和房东协商沟通来结束合约。要不然,即使不住在那里,房东也一样可以要你交租。


2. 根据Housing Act的规定当固定期合同结束后,如果没有订立新的合同,租房关系就会自动变成周期性合约(periodic agreement)。例如原合同是每个月交一次租,这个周期就是按月算,如此类推。双方都可以根据这个周期配合法定时间来通知对方解除租房合同。


3. 不论何种租房合约,一定要搞清楚押金(deposit)是否受政府许可的押金保证计划(Deposit Guarantee Scheme)保护。按照法律规定,房东一定要在租房合同起效的14天内向租客提供关于其押金受计划保证的相关资料。如果没有做到的话,租客可以通过小额 钱债索偿程序(money small claim)向所属的地区法院请求判处房东相当押金三倍金额的罚金。已经做到但仍存在关于押金的纠纷的话,可以通过保证计划的调解机制来处理。